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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建筑照明设计的灵魂

发布日期:2018-11-13
  随着LED进入照明市场,越来越多的灯具被开发,表现方式更加丰富多彩。面对众多的表现手法我们在灯光设计创作中如何进行取舍?

  建筑的地理位置、历史、人文决定了其集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现代文化于一体的特殊气质。

  针对建筑的以上特点,我们对灯光融入的过程中提出了两个原则:尊重原建筑风格原则、人性化体验原则。

  一、灯光的融入

  建筑照明设计的过程是将“建筑艺术”与“灯光艺术”融为一体的过程,通过光实现建筑在夜间的自我表达。

  1、尊重原建筑风格,意味着我们照明设计师在很大程度上要跟着建筑师的思路走,个人认为正是这种被束缚的创作过程,往往更能激发设计师创作潜力,在光与影、形与神、虚与实的较量取舍中,迸发出意外的灵感!

  2、如果说尊重建筑风格是创作过程中进行取舍之道的基本标准,那么以人为本则是取舍之道的根本依据。

  能否最终给人最佳的感官享受,取决于设计师对取舍之道的运用程度。

  二、取舍之间

  1、整体环境的色温控制在3000k-4000k之间,暖白光的使用使观者心情相对放松,缺少了厚重的历史沧桑感,却多了一份典雅浪漫,更符合建筑本身的风格。

  2、声东击西--用突出墙体的实来表现屋顶和庭院的虚。

  屋顶:白天是受光面,我们没有采用惯常的照亮屋顶的做法,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将白天处于阴影中不被注意的檐下结构做亮,一方面给人与白天不一样的观感,另一方面将屋顶做了大面积的留白,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

  庭院: 在古建筑中处于核心地位,庭院空间是建筑室内室外空间之间的过渡, 是人与自然,人与建筑和谐相处沟通的空间。表现手法:以实写虚--通过对墙体、水景的处理来构筑庭院空间的光环境。

  门厅: 是内与外沟通的枢纽,它在建筑中起着联通内外的作用,它的门厅集传统元素与现代元素于一体,为了表现这个特点,我们采取内透与剪影相结合的手法来处理,将对空间的表现和对结构的表现融为一体,形成很强的视觉冲击力。

  和谐厅:处于建筑中心位置,在表现手法上采取了与门厅一致的内透与剪影相结合的手法。对处于观赏视觉中心位置的和谐厅我们更注重其各个角度的构图,通过对周围墙体、庭院、水景的处理来塑造大关系的疏密对比,使之张弛有度,达到疏可跑马密不透风的构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