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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灯光环境的特征和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16-10-09
  所谓校园的景观照明,就是利用灯光照明来塑造被照物的夜间形象。良好的景观照明可揭开夜幕,显示出校园亮丽的面孔和她固有的艺术风采。因此,景观照明不仅在照明技术上要求合理,而且在艺术上的要求也很高,只有将照明技术和艺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方能表现出校园建筑的文化内涵和艺术特征。

  校园景观的景观照明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多样性,而不是凭简单几个物理参数所能描述的。由于每一处的校园景观自身功能、文化内涵、所处环境、建筑造型、外饰面的颜色、材料等都是不同的,因此,照明的用光用色、照明方式、投光方向以及照明器材的选取等也随之差别甚大。比如校园行政大楼或教学大楼的景观照明、校园街道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景观照明,要求和方法都不大一样。

  具体说,对高大的校园建筑物的景观照明,要求表现其雄伟、壮观和气势恢弘的夜间形象。而在校园里面的休闲场所,如小公园内的亭台楼阁、娱乐健身场所的景观照明,则要求营造其艺术景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夜晚休闲、娱乐的光环境。尽管不同景观的景观照明的特点不一,但是以下基本要求则是一致的。

  (1)照明需要充分体现照明技术和艺术的有机结合,做到照明功能合理,并富有艺术性,也就是既要照得亮,又要照得好、照得美、照得有特色。主题突出,特征鲜明,强调景观形象的塑造。在认真分析被照明景观的特征和形象内涵的基础上,用灯光重塑其夜间形象,并和周围环境照明协调一致。

  (2)根据被照物的特征和要求,合理选择最佳照明方式。景观照明方式有泛光照明、轮廓灯照明、内透光照明和特种照明方式等几种,设计时可使用其中一种或两种,也可综合使用多种照明方式,而不要千篇一律地使用单一的照明方式。

  (3)景观照明需耗费可观的资金和电力,为了节资、节电,应精心选用照明器材和照明方式。同时,照明不要违背有关校园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有关景观照明技术文件及标准规范的规定,景观照明也不能对景观观者产生眩光或光干扰(光污染),同时要保证校园景观照明设施要安全可靠,便于维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