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方式
发布日期:2013-04-24
采用何种照明方式并无固定模式,最重要的是在分析被照对象的功能、特征、风格、周围景观条件、观看的最佳视点和视距的基础上,根据被照建筑物的景观元素的要点、结构形式、照明载体的形体特征、材质特性和所要表达的内涵、艺术特点、环境条件等选择科学合理的照明方式。在规划设计中主要采用: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这几种照明方式的特点如表2-2所示。
表2-2建筑物景观照明方式的特点
照明方式 |
方法 |
特点 |
场所 |
泛光照明 |
用泛光灯直接照射被照物表现,使被照面亮度高于周围亮度 |
显示被照物体形,突出被照物全貌,层次清楚、立体感强,灯具的安装位置及投射角度很重要,否则光干扰较严重 |
建筑物、小品、道路、广场 |
轮廓照明 |
将光源沿被照物特定的轮廓安置,显示被照物的外形 |
突出被照物外形轮廓,不能反映被照物外表的特点 |
建筑物、树木、人造景观 |
内透光照明 |
将光源安置在被照物内。利用玻璃窗或内部空间向外透射出光线 |
在某些情况下,效果较佳,节约投资、维护方便 |
局部玻璃、内廊、灯箱、标志 |
设计中要慎用大面积泛光照明,合理使用内透光照明、轮廓照明等高效节电照明技术和方法。比如为了节能,玻璃幕墙以及外立面透光面积较大或表面反射比小于20%的建筑,不宜使用泛光照明,宜选用内透光照明或采用自发光材料进行照明的方式。使用内透光照明应注意内透光和环境光的亮度和光色保持协调,防止内透光产生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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