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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道路景观照明

发布日期:2016-03-28
  园内道路是园林的脉络,从园林人口将游人引向各个景点。路径走向蜿蜒曲折,给人创造一种步移景异、曲径通幽的效果。照明方法应紧扣这一特点进行。园林道路照明首先考虑的是安全因素,其次才是其整体效果。一般选择造型富于特色、照明效果好的庭院灯和草坪灯沿路布置,构成流畅的旋律曲线。不宜采用常规照明方式,应采用造型美观、垂直面和水平面均有合理的光分布的装饰性灯具,以满足突出沿线景观主题的需要。如步行小路,需要使用高度较低的小尺度灯具,提供较低的照度水平,此时平均的照度分布并不是必需的。随着道路级别的升高,需要更高的照度水平以及更均匀的光分布,灯具的尺度也逐渐增大,灯具本身更倾向于其装饰性。但若明暗构图不当,将令参观者发生视觉混淆,隐藏的障碍物将导致游人集中精力于走路,而不是欣赏美景。出于整体考虑,路面一般不处于最高的亮度等级,处于最高亮度等级的通常为雕塑、植物等其他元素。

  园林的滨水游步道景观照明展现环河步道的延展性,诱导居民漫步并使其融入夜景灯光景观之中,可感受水边的灯光带来的亲切感。在弯弯曲曲的林荫环河步道上,两侧布置的坐椅、凉亭、假山、雕塑、水溪池塘、灯光小品,成为居民休闲的重要人居场所。

  园林的滨水游步道除了供通行之外,更多的作用是扩大空间,曲径的目的是为了延缓行动的步调,使人在行走过程中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转换更多视点,寻觅水景,泛舟河上。在照明设计中要体现出使人在每一段道路的漫步中都有新的感觉。对灯光进行淡化处理,既有亮点,又有暗淡之处,使其亮暗分明,浓淡适宜。

  光与影的均匀分布增加了舒适性,能够吸引更少的注意力。通常小路并不是景观中最引人注意的元素。对于所有步行道路的照明,要求在路面区域提供良好的视觉可见性,同时不分散人们欣赏景观元素的注意力。在焦点区域应尽量柔化两者之间的高对比性,尽量保证道路表面的平均光分布,这样即使沿着亮度较低的小路行进,只要被高亮度景观包围,或者朝一个高亮度景观行进,参观者同样会感到舒适。

  人们对月光效果的追求来源干对明亮的满月照亮庭院的无限遐想,当灯具安装在树枝之间,沿道路和边上的小品可营造灯光斑驳的光影效果。步行道和雕塑等建筑处,仅设置一组较小功率的、冰蓝色LED灯,照亮道路和其他特色部分,以试图创造一种超越自然的、月光照耀一般的庭院空间。具体在灯具布置时,还可以选择一些标志性的植物或建筑小品,经过装饰后作为路标,巧妙而安全地指引行人行进的方向,沿路还可以欣赏园中景色。也可以在小道边选用草坪灯或蘑菇灯,但应尽量不要让灯具放在白天看起来比较显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