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原则
一、传统园林的设计原则、景观元素和基本手法
诗情画意的自然式园林是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一项突出成就,也是世界各系园林风格中的典型代表。
中国园林以自然为蓝本,摄取了自然美的精华,又注入了人的审美情趣,使自然美典型化,所采用的空间构图手法,就是自由灵活、运动流畅的序列设计。中国园林讲究“巧于因借,精在体宜”,重视成景和得景的精妙,以组织丰富的观赏画面。同时,还模拟自然山水,创造出叠山理水的特殊技艺,无论土山石山,或山水相连,都能使诗情画意更加深浓,趣味隽永。园林空间要创造的意境是一种情景交融,神、形、情、理和谐统一的艺术境界。环境通过这些要素与观赏者进行文化信息和情感信息的交流。
1) 景观要素主要包括:
自然要素:包括空气、地貌、自然风光,以及构景材料的肌理和质地等。
人文要素:创作意象和人文成分,如社会风情、民俗、伦理观念和宗教意识。
“又隔又连,围而不隔,隔而不断”是我国园林艺术含蓄、曲折、有韵味的关键。
2) 景观体验的几个基本问题:
① 人通过视觉对环境的体验包括:形状、尺度、色彩、肌理、位置等。
② 最佳视域:人的基本审美是观察元素的构成关系。在视阈范围内,对建筑、植物、雕像等元素的构图关系和层次关系的处理至关重要。
③ 观赏点:游人所在位置称为观赏点或视点,它决定了视场的主要方向,需要考虑主要视线方向上景物的选取和重叠关系。
④ 观赏视距:观赏点与被观赏景物之间的距离,它决定了视物的清晰程度和视野范围。
二、景观照明应该遵循的原则
1) 能够充分满足游客观赏自然美景时的安全与行动方便。
作为必备条件,园林景观照明在照度分布,灯具设置,照明方式选择,眩光处理,节能措施等方面应该充分满足需要。
2) 充分尊重自然,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对自然要素之美充分理解,完美呈现;对自然要素的层次关系充分理解,完美呈现。
传统园林的中心思想是大自然的高度浓缩,不仅仅是形态上的模仿,还要在各要素的组合关系上遵照自然规律和审美规律。
自然规律是依照山、水、土、石、草木、建筑相互依存的关系。
审美规律是这些要素在空间构图上符合视觉审美的基本要求,既:色调的统一与变化;布局中的疏密关系;重点元素的核心位置。在大关系中寻求统一,在细部中又富于变化。
3) 对与园林主题相适应的历史文化或当代文化元素加以诠释和表达。
在环境主题设定的情况下,需要抓取人文景观要素中的核心符号,丰富环境体验的内涵,增加环境照明的装饰性。
4) 将以上几个方面的需要进行有机的融合。
任何设计都不是单一维度的思考,需要通过综合考虑,将多方面的问题协调统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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